
11月2日,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银川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李永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李永宁出生于1974年,黑龙江明水人,先后在黑龙江、重庆、宁夏等三地政法系统工作。历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副处级、正处级)、党委委员,绥芬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侦查总队总队长,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警令部党委书记、副主任,交通巡逻警察总队副政委、党委委员等职务。
2013年,李永宁调任宁夏银川市,任银川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党委委员;两年后升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级),2017年,李永宁再次调任银川,出任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2019年1月起,任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至被查。
李永宁(资料图)
李永宁担任银川市委常委时,担任银川市委书记的是姜志刚,李永宁是他的下属。今年3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称,姜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姜志刚出生于1960年8月,江苏东海人,北京航空学院高空设备专业本科、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姜志刚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早年,姜志刚在航工系统工作多年,历任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等职务。
2000年,姜志刚借调至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工作,一年后留在中央组织部企业干部办公室任副局级调研员,后出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五局副局长。2003年,姜志刚调至国务院国资委,历任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局长等职。2011年,姜志刚担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2013年5月,姜志刚赴北京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2017年4月,他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同年兼任银川市委书记,2021年1月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姜志刚(资料图)
8月30日,姜志刚被依法“双开”,随后被决定逮捕。
双开通报指出,经查,姜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接受和组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组织原则缺失,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干预原管理单位人事安排,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本人及亲友低价购房,违规帮助亲属入股私营企业;纪法意识淡漠,贪婪无度,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中“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楼堂馆所”的提法较为罕见。2017年姜志刚赴任银川后,“丝路明珠塔”项目最受关注,连续3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据媒体调查发现,从立项到停工,“丝路明珠塔”都与姜志刚在宁夏的从政轨迹有着高度重叠。2021年6月13日,丝路明珠塔工程项目宣布停工。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对青海、宁夏、贵州、云南等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披露了宁夏丝路明珠塔在内的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
此外,包括李永宁在内,银川市连续三任政法委书记已全部落马。与李永宁工作履历相似,此前落马的贾奋强、陈栋桥两人均长期在政法系统任职。
贾奋强于2008年1月起出任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1月起任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4年9月,贾奋强再次调回到宁夏自治区公安厅,出任副厅长、党委委员,同年12月官宣被查。
2016年9月,贾奋强因犯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一审宣判后,贾奋强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贾奋强的接棒者,陈栋桥于2014年10月出任银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3年后,陈栋桥同样调任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任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分管日常工作)。彼时,接棒陈栋桥的正是此番被查的李永宁。
2019年1月起,陈栋桥转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7个月后,陈栋桥即宣告落马。
2020年12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公开宣判宁夏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陈栋桥受贿案,陈栋桥受贿20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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