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该案发回重审后,公诉机关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人余华英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重审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加文(另案)为谋取非法利益,长期在贵州省、重庆市、云南省等地流窜作案,物色儿童进行拐卖,得手后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他人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7名。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共计17名,造成12个家庭骨肉分离,亲情断裂,有的父母为寻找子女多年颠沛流离,抑郁而终。余华英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虽有坦白,但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前,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时间线回顾↓
早期作案
1984年
余华英结识重庆大足籍男子王加文,后两人结婚,生下一女。
1992年
王加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期间,余华英生下一个男孩。两人通过中间人,将儿子以5000元转卖至河北邯郸。
开启拐卖之路
从1993年到2003年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在他们拐卖的儿童中,有5对是一起被拐走的兄弟或兄妹,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
1995年
余华英搬至贵阳,成为杨妞花一家的邻居并与之熟络起来。随后余华英以3500元钱的价格,通过中间人把杨妞花从贵州卖至河北邯郸。
两次被捕
2000年
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刑拘两个月后释放。龚显良在警察来抓捕时逃跑。
2004年
王加文伙同余华英拐卖两名儿童在云南被抓。余华英和王加文隐瞒真实身份,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获减刑3年,于2009年执行期满获释。
在余华英服刑期间,龚显良被查出患有癌症,于2008年病亡。
第三次被捕
2012年
此前被拐卖的杨妞花决定寻找家人,联系志愿者、发布寻亲信息、采血入DNA库。
2021年
杨妞花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寻亲视频,被堂妹和表姐刷到,也终于联系上了自己的亲姐姐。
2022年6月
杨妞花来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报案,警方随后立案进行侦查。24天后,余华英在重庆市大足区被当地警方抓获。
2023年2月
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对余华英提起公诉。
一审
2023年7月14日
该案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2023年9月18日
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二审
2023年11月28日
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2024年1月8日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重审一审
2024年10月11日
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
起诉书显示,检方新查明4起犯罪事实,涉及6名儿童,其中2名为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一同拐卖。至此,加上一审判决认定的8起拐卖案、11名被拐儿童,被余华英拐走的儿童增加至17名。
2024年10月25日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