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要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有力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
《意见》提出,要推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协同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依法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防治力度。协同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推动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
此外,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促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同时,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制度,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加强轻微犯罪问题研究,推动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加强高新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意见》要求,依法惩治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从严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金融犯罪,推动健全金融证券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惩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维护金融安全。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促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完善产权司法保护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加强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商业秘密,加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监督,护航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意见》要求,精准对接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改革部署,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
完善保障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机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推动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健全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协同机制。
完善司法救济保护制度,推动完善国家赔偿制度,优化刑事申诉案件办案程序。落实和规范司法救助制度,推动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
《意见》提出,服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同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协同有效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配合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依法规范有效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协同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发挥好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服务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加强区域内检察工作协作配合。服务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检察举措,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
另外,《意见》还对健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体制机制做出规范,并提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健全检务保障和科技支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