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孩签网络主播合约被索赔30万 未成年人的网红梦要正确引导

2025-02-23 00:03:48来源:封面新闻编辑:牛霄

赖芳杰

2月21日, #16岁学生签约做主播被索赔30万#话题冲上热搜,引发关注。据央视网,学生小袁把自己着古装弹奏古筝的视频发在社交平台上,受到了许多网友的喜爱。之后,一个自称经纪公司老板的人找到小袁,劝她来自己公司当网络主播。小袁瞒着家里,与这家经纪公司签订了为期10年的独家合作协议。但由于该公司对小袁的创作有诸多限制,小袁在其他平台开设了新账号,并进行分享。该公司遂以小袁违反独家合作协议约定自行开展直播活动为由,将小袁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30万元违约金。

虽是白纸黑字有“约定”在先,但该公司30万元违约金的提告,在法律角度并非能站得住脚。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若平台未按规定对16岁学生进行身份审查和征得监护人同意就与其签约,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若平台通过高额违约金合同对未成年人施加不合理压力,也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明明有法律规定,这家公司为何还企图“空手套白狼”?这正是利用了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单纯且分辨能力有限的“弱点”。由于自制力较差、心智尚未成熟、社会化过程尚未完成等原因,未成年人更容易成为网络安全问题的受害者,需要更多的社会监管和保护。

“10后”“15后”作为“网络原住民”,从接触社会开始,也就接触到了数字化生活。研究报告显示,小学生的互联网普及率达95%,28.2%的小学生在上学前就已经接触互联网。

在浩瀚的网络世界里,有不少“隐形陷阱”让未成年人沉迷,难以自拔。不止是被诱骗签下并不合理的主播合约,还有青少年在很多游戏、直播平台上,偷用家里的钱进行打赏和充值,还有一些直播专门“揪”住孩子们喜欢卡游的特点,进行“拆卡”直播,诱导未成年人消费。鱼龙混杂的网络乱象,“围猎”的不仅仅是孩子及家庭的金钱,还有孩子最宝贵的时间。

从这个案例中,应该让孩子认识到,网络主播是一种职业,但并非每个人都能靠一部手机,就能轻松赚钱,风生水起。青少年可以在网络上适度分享自己的兴趣爱好,但一定要保持理性和客观的尺度。

网络没有真空地带,完全限制未成年人“触网”并非科学之举。从监管部门、社交平台,到学校和家庭,因势利导,从小抓起,共同的引导和防范,才能行之有效。

从法律层面来讲,去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重点就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是信息技术发展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带来的新挑战、新问题和新风险的有效应对。从平台责任来讲,可以鼓励网络平台探索运用AI技术,打造个性化、陪伴式“未成年人模式”。而从家庭教育角度,家长要更多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能鉴别网络上一些投机取巧、追逐拜金的不良风气,能对“黑流量”避而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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