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头看手机出餐厅踩空摔伤索赔败诉 最高法:自身原因造成损害自担其责

2025-12-16 22:06:24来源:中国之声编辑:牛霄

生活中,几乎处处可见“低头族”,有人走路、骑车、甚至开车,都在看手机,安全隐患非常大。“走路别看手机!”“抬头!”“看路!”听到这样的提醒,也只是笑笑,或者暂时听劝了,下次又不知不觉拿出了手机……

小郭从餐厅出来在餐厅外台阶摔倒了,他起诉餐厅索赔败诉,法院裁判的重要依据,就是事发时,他一直在低头看手机……

餐厅外台阶踩空摔伤 起诉经营者、管理者赔偿

事情发生在2024年1月,小郭在上海浦东一家餐厅用餐结束后步行离开,在餐厅外的台阶区域不慎踩空摔倒。事发10天后,小郭自行到医院就诊,诊断为腰椎右侧横突骨折。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张功楷:小郭认为餐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磨损的台阶也没有及时修复,导致他摔倒受伤。他拿着诊断证明,将经营餐厅的餐饮公司和餐厅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企业起诉到了法院,请求判令两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多元。

监控视频显示 摔倒前持续低头看手机

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证据除了原告小郭的伤情诊断证明,还有事发时餐厅外的监控视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刘佳:监控视频显示,小郭从出现在画面中开始,就一直在低头看手机。监控画面中未见下雨、下雪,台阶处也未见积雪、积水、冰冻。气象资料和监控视频都表明,事发时现场不存在其他足以影响步行安全的客观干扰因素,台阶区域也没有明显异常。

法院:自身原因自行担责

审理法院认为,小郭在摔倒前持续低头看手机,给自己制造了安全风险。

刘佳:宾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在合理限度内。小郭就餐完毕后离开餐厅,经营者和管理者对他在行走时低头看手机的行为不能预判也无法控制。小郭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摔倒是他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所致,被告两公司对此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小郭全部诉讼请求。

“低头族”会使自己和他人陷入危险境地

手机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也产生了“低头族”。走路、骑行、驾驶过程中低头看手机,会使自己和他人陷入危险境地。因持续低头看手机而踩空摔伤,应当自行担责,而不应无端向他人追责。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赵俊甫:本案中,审理法院查明原告踩空摔伤系其走路时一直低头看手机所致,与被告餐厅经营者、物业管理企业没有关系,不支持原告诉求。既向动辄将自身损害归责于无关他人的不当行为亮明态度,也明确了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坚决杜绝“和稀泥”做法。

有研究表明,行人边走路边看手机时,平均视野显著缩小至正常走路时的5%,同时平均步行速度减慢16%至33%,这使得行人对周围环境的感知能力大幅下降,视觉上只能对附近3米至5米内的障碍物做出判断,从而增加了闯红灯、碰撞等事故的风险。

骑行、驾驶时看手机,安全隐患更大,公安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分心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超过15%,其中“看手机”是最常见的分心行为。开车时看手机会使交通事故发生概率提升至正常状态的23倍,风险极高。今年7月,广州市越秀区发生一起致3人死亡、3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初步调查显示,肇事司机因低头看手机导致车辆失控……

赵俊甫:安全文明出行是保障行人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倡导安全文明出行和自我负责的安全责任意识,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请大家牢记,安全每一步,每步都算数。每位交通参与者首先要做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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