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经攀枝花市委批准,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对盐边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周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收取大额利息,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安排管理和服务对象为亲属提供接送服务;违反生活纪律;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环保监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兴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攀枝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攀枝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兴开除党籍处分;由攀枝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