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评定额旺格拉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阿坝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申报额旺格拉同志为烈士的请示》(阿府〔2026〕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额旺格拉,男,藏族,1988年5月出生,甘肃玛曲人,生前系红原县公安局邛溪镇派出所民警、二级警长。2026年2月27日,因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9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同意评定额旺格拉同志为烈士。
此前报道:
今年2月27日,额旺格拉在执行抓捕持枪命案逃犯任务时,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不幸被犯罪嫌疑人开枪击中,经全力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37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