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答: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既要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又要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保密法第三十五条也对拟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作出规定。保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审查机构,规范审查程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逐项进行保密审查。